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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困难生每年可获资助1500元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0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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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发放助学金1500元。昨天,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对中职、高职院校的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政策。


  据了解,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其中中职院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含特教学校中的职高班)、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等。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可以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有关学校应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当月国家助学金发放到人,以后逐月发放。

  南京市为培养高素质的“蓝领”人才,已在二年前设立职业教育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受助对象规定为在校学生中经确认为低保家庭的子女、资助名额有限(连续三年,每年800名)。南京此次建立中职和高职院校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鼓励多种渠道筹资,如助学金除由国家财政补贴外,学校要在事业收入中分别按5%和6%的比例提取助学奖学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孔小平  王卫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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