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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办高校可申请政府资助

京华时报  200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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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北京市教委昨天(20日)宣布,2008年度民办教育发展引导性资金申请工作正式启动,北京市教委将为民办高校提供100万—50万不等的资金资助,用于民办高校设立实训基地、特色专业建设、校园安防系统建设等。

  凡由北京市教委审批设立的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均可提出申报,诚信办学、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配备齐全、办学特色突出的学校可优先进行鼓励资助。2008年度民办教育发展引导性资金鼓励资助的重点为实训基地和实验室建设、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校园安防系统建设等。其中,实训基地和实验室建设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100万元;重点和特色专业建设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60万元;校园安防系统建设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50万元。

  即日起到3月15日,北京市教委民办教育处将受理申报。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高等学校,每个学校最多申报2个项目;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每个学校最多申报1个项目。届时,市教委将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评审专家小组,对学校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市教委网站和北京民办教育网向社会公示。(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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